The Reader's Room

    “Caretake this moment. Immerse yourself in its particulars. Respond to this person, this challenge, this deed. Quit evasions.   

    Stop giving yourself needless trouble. It is time to really live; to fully inhabit the situation you happen to be in now.”

    Epictetus

    Miscellanea

    • 社群絕緣體

      說起來,我是個不太使用社交媒體的人,大學畢業之際,我把臉書、Instagram、Line 一併刪除,如果需要聯絡我,只能通過手機號碼。不過,我卻連手機號碼,都換了好幾次。工作之後,我重新辦了 Instagram,意思意思發個幾張照片假裝有在呼吸。表面上,我與同事或生活周遭的人相處融洽,這僅僅是這些年迫使自己社會化的後果,我知道如何利用幽默感,如何營造友善對待他人的氛圍,然而,私底下,卻也一點機會也不容許他人靠近。 社群媒體總是令我焦慮,使我焦慮的不僅僅是媒介,而是背後人們渴求獲取自身的認同,這種意圖使我感到疲憊。在工作場所中,更進一步放大了這種渴求。長久至此,我開始越發覺得在這個高速變化的職場感到格格不入,這種格格不入,也體現在與同事之間的思想隔閡。 工作明明稱不上太忙,也很好地控制加班時數,然而即使勞動時數不高,心理上的負擔卻無法忽視,以至於有時候向公司告假,只為了讓心有點喘息的空間。 我是一個容易焦慮的人,對於自己喜愛的事物專注力很高,對於沒有興趣的事是半點都堅持不下去。環境的無序、多工任務、身兼多職,使我變得健忘,我比一般人能夠承受的生活混亂程度,恐怕都還要來得低。人家一天回家後能自由運用四五個小時,我的極限大概只有兩小時,多了身體跟精神就吃不消。因為知道自己對日常事物容易遺漏,我通過寫手帳而非電子筆記的方式來約束自己。好在我還有自知之明,不會刻意為自己的生活添亂,在我能做得到的範疇,我盡可能地簡化生活的例行公事,簡化物品與行事曆。 除了寫字,另一項有助於幫助注意力集中的活動,就是運動。要想維持身心的良好狀態,書寫跟活動身體,之於我而言必不可少。 最近,我開始上健身房,沒想到內向我的有一天會願意踏出家門,不過實際上體驗過後,倒也沒有想像中的那麼可怕。以前覺得付年費負擔太大,但其實一個月也才一千元左右,比手機資費都還要便宜,現在一週約去 3-4 次,每次至少一小時,雖然每次都帶著疲憊的身體回家,但對於白天久坐的上班族而言,確實還是需刻意為自己增加活動量。 話說回來,即便看到社群媒體上的同儕,歷經買房、結婚、生子、求學、旅遊,我卻感到一點波瀾也沒有,正常來說,人不都是會想拿自己跟他人比較的嗎?我卻連這種比較心好像都放棄了。與其說是自我放棄,不如說我很早就學會了與這樣的自己和平共處。與其逼迫自己追名逐利,哪怕我再急著想要增加存款數字,這個世界似乎也半點不容許我著急,每當我著急,只是把自弄得身心疲憊,卻也沒得到什麼好結果。回想起來,覺得自己很幸運的階段,往往是心裡真心覺得開心的時候。身心愉快、滋養了,做其他事情就容易獲得成功。 不疾不徐,不急著與他人較量,在我的腦海裡,總是自己陪伴著自己走過漫漫人生,今後,想必也會繼續這樣下去吧。最近,我也在思考著要換一份頻率和自己比較相近的工作,雖然這麼說很抽象,身邊的人也難以理解我的決定,但我想,只有我清楚自己適合什麼樣的地方,而我也相信自己會做出正確的決定。

    • 唯物主義與愛的起源

      對於現代社會的人類而言,「相愛」似乎是一件自然不過的事。人們擁有選擇的自由——可以保持單身,也可以維繫一段不以婚姻為名的親密關係。除去這些社會形式與制度約束,一個更深層的問題始終潛伏於人心:人是為了什麼而相愛的? 唯物主義史觀:愛是是社會語境下的產物 對於我而言,愛是對自我的試煉,這種愛不僅存在於與親密伴侶之間,亦存在其他親友之間,凡有人際交流之處,便存在著愛與不愛的博弈。愛迫使人正視自身的局限,使人從依附走向獨立,從自滿走向自省。 精神現象學主張,人們必須通過與他人的互動來了解自身。這一點很容易從日常生活被驗證。我們可以通過一個例子來說明,假設一個現代社會的人類,一出生就被丟到荒島上求生,他將不會有羞恥心,他唯一知道的是滿足生理的需求。我們所普遍認知與愛有關的行為或情操,諸如關懷、責任、義務、浪漫、犧牲、互惠,無一不建立在與他人的互動之中。由於從未與他人互動,他無法理解「我」與「他」的區別,更不可能意識到「愛」作為人際連結的情感形式。愛或許能通過生理機制被解釋——催產素、鏡像神經元系統、邊緣系統,都是為了與他人建立良好的互動而存在,在荒島上這些機能將沒有可用之處而逐漸退化。所以我們可以說,假如沒有社會,就不存在「愛」這個概念,作為一種抽象的概念,必須通過具體的行為被表達出來。否則人將無法從任何事件或符號中建構與理解愛的意義。 山林隱者的自我覺察 從唯物主義史觀而言,我們對自己的認識,並非從內省而來,而是透過「他者對我的回應」形成。因此隱居於深山的隱者,他將很難認識真正的自己。他也許能夠成為一個「自然的人」(natural being),而非「社會的人」(social being)。他也許能找到平靜,但他很難理解「我」究竟是誰,因為那個「我」,是由無數社會關係交織而成的。所以在唯物主義者的眼中,要一個「社會的人」(social being)不在乎他人的評價或眼光,是矛盾與不切實際的。歷史上諸多隱者,雖然身在山中,但他們思想仍然與社會對話。隱居是為了更好地洞察人間現象,而非脫離社會。唯物史觀亦建立了一種務實的論述,人的自覺是透過與世界的關係、在衝突與勞動中形成的。 要於人間立足,除非願意成為「自然人」否則我們就無法逃避人際關係。對於我而言,無法理解這一點的人,並不具備足夠的成熟。即便我不好交際,但我仍然深知人際關係的重要性。且不論從哲學理論、社會學觀點,還是生理學與神經科學的實證研究來看,人類都確實是天生的社會性動物。 城邦之外,非神即獸 「城邦之外,非神即獸」出自亞里斯多德的《政治學》(Politics): 「凡不能生活在共同體之中,或無需任何東西而自足者,不是野獸就是神。」 亞里斯多德認為,人們追求德行,是因為身處於社會之中。如果一個人身處於城邦(政治社會)之外,能完全自足,不需要他人,能夠超越社會與物質限制的存在,那麼他是神明。但是,倘若他無法參與人類社會,因而不懂德行,那麼他就與野獸無異。 《尼各馬可倫理學》與《政治學》列舉了許多事項,以說明人是「社會的動物」(ζῷον πολιτικόν)。這些觀點包括:(一)理性需要他人的映照:通過與他人的辯論、交流與協商,以修正自身的偏見、發現盲點。(二)德行(virtue)依賴社會實踐:德行不是抽象的道德法則,而是日常生活中、與他人互動的習慣和行為——如何在衝突中保持公正?如何在友情中表現忠誠與關懷?如何在愛情中平衡自我與他人?(三)德行依附於城邦(政治社會):城邦(polis)提供人類實現理性、德行與幸福(eudaimonia)的基本環境,個人的德行與幸福無法在孤立中完成。 亞里斯多德告訴我們,愛、德行與幸福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們依賴於我們對共同體的參與與責任。所以,如果我們在乎德行、幸福與愛,就必須正視自己處於社會中的道德與義務。 話又說回來,雖然現代人享有前所未有的自由,我們卻往往容易在遇到挫折時放棄關係,將問題歸咎於對方,而忽略自我的不足。若缺少這種自我反省與持續互動的努力,我們便難以從人際經驗中獲得正向回饋最後變得離成為有德行之人越來越遠了。 愛作為人之所以為人的證明 人是為了理解自己而相愛的,倘若你問我,一段最終走向分離的感情是否有意義,答案必然是肯定的。愛使我看到自己的不足,使我學會如何悉心照料對方、觀察對方的需求、認識同理心為何物、學習如何不要傷害他人的心。倘若沒有這些經歷,我將難以實踐德行,錯失成為一個更好的人的機會。然而,我偶爾也會對人性感到失望——因為並非每個人都在乎使自己的個性變得更好,或努力學習與他人和諧相處。但即便如此,愛依然是我們認識自我、理解人性的必經之路,是人之所以為人的證明。

    • 因承認自己的平凡,而逐漸懂得大人的意義

      不知道大家是什麼時候,覺得自己真正成為了意義上的大人呢?即使法律賦予了年齡作為區分成年與否的分水嶺,我相信對於每個人而言,沒有統一的答案。而對於我而言,成為大人的時間很晚,是在我踏入社會的第五年,這一年我三十三歲。 自有記憶以來,我是個在他人眼中還不錯的好學生,但說要有什麼特別之處,倒也沒有,隨著時間流逝,原本就已經不起眼的光環,在社會的殘酷競爭底下,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如果非得要說什麼值得誇耀之處,那就是我的師長緣很好,一路伴隨著我到研究所畢業。與之相應,在求學期間,我卻沒有什麼同輩緣,和自己的家人關係也很淡薄。 我從上小學前,已經開始學習鋼琴,小學二年級開始學國樂,自那一年起,我就沒有所謂的寒暑假,每個寒暑假都是在國樂團,還有國樂老師家裡度過的。那時候禮拜三只上半天,當時的鋼琴兼樂理、聲樂老師會開車來學校接送我,我還記得那時她總是會在大雅的一家賣豬血湯和炒麵的名店,買午餐給我吃,不知道那時候我父母繳學費時,是否也包含了午餐費呢?我還記得,那位老師很嚴厲,每次上課我都很緊張,但也是那一段日子,使我小小年紀就取得了七級鋼琴檢定,在音樂比賽上得了獎。除了音樂,我還參加學校的辯論隊,學習繪畫、珠算、游泳。即便學了這麼多東西,我唯二喜歡的是鋼琴跟繪畫,然而,後來父母讓我的學習重心都放在了音樂上,我也就沒有繼續學習繪畫。 在小學時,拿班上的前三名幾乎是毫不費力的事情。到了國中,唸的是公立學校的國樂班,也維持著班上前五,那時候,班上的前幾名總是我們幾個人在輪流排序,大家便把我們的排序當成了時下的熱門話題。國三時,學校的政策是將成績較好的學生編排在一起上課,我被排在了成績最好的那一班。 我當第二三名就好,不用考太好的 其實我一度想念高職,被當時的數學老師強烈制止,她覺得我去念高職太可惜了,老師覺得我的分數應該能上二中、文華,然而當我填志願時,我填的是豐原高中。而後來我也如期沒有懸念地考上了豐原高中。那時我母親很高興,她覺得豐原高中已經是不錯的學校了,在我那一屆,豐原高中的 PR 值約在 93,也就是說,如果我是台北人,那麼我的分數可以上景美、延平或成淵。但我心裡知道,我沒有百分百拿出全力,會把目標設定在豐原高中,是因為我認為可以輕易達成,那麼,我不要那麼努力也可以吧? 然而殊不知的是,即便不清楚這種心態是屈就、源於自悲感作祟、害怕失敗還是單純懶惰,肯定的是,這種心態使我高中以後的十幾年人生,雖不至於淒慘,卻過得可以說是十分狼狽。那時的我,遠遠沒有意識到,這一個小小的念頭,將影響我往後幾十年的人生。 在家裡跟學校,究竟哪個比較不難受呢? 我在高中時受到了嚴重的霸凌,國中時,雖也曾經因為拒絕配合孤立一個女生而遭到冷落,那位女生後來轉學了,而隨著基測的到來,大家似乎也就沒有心思在排擠他人上。到了高中,那是完全不一樣的情況,首先是同學的背景差異很大,我是來自郊區、鄉下的小孩,而班上很多來自台中市區的學生,家裡的背景各異,有些毫不掩飾地會炫耀身上的名牌衣物跟用品。加上那時是男女分班,有人說女生班特別容易勾心鬥角、搞小團體,事實證明我見識到的也確實如此,她們欺負人,並不需要理由,僅憑看你不順眼。高一時,原本一切都還算和平,我和當時班上成績最好的女學生感情要好,幾乎一天到晚都在一起,鮮少和他人往來。高二時班上來了一個轉學生,那一天起,我的高中生活就此改變,其實他們對我做的大多是言語霸凌,之於我是不痛不癢,但我還是會感到不適,想要遠離那個地方。除了上課時間,我都盡可能不待在教室裡,午餐也不吃,而是躲到圖書館去。其實,最令我難過的是,我的死黨似乎有意地在迴避我,不再和我像以前那般要好了,這種操作我在國中時就已經體驗過一輪了,再清楚不過。 同一時期,我和母親的關係也在持續發生變化,父親是台商,自小就不在我們身邊,家裡總共有三個相差三歲的孩子,母親幾乎是獨立照顧我們。說是照顧,其實大多是放養,而我跟妹妹恰好比較獨立,不太需要人關照,而我姊姊就不同了,因為她的個性比較好強,我父母將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而經常性地忽略我,而我妹妹因為年紀小,似乎比較感受不到這種差異。在忙碌中,我理所當然成了被犧牲的夾心餅乾,在母親忙著接送姊姊跟妹妹來往與私校和補習班,就讀公立學校的我,則是得自己搭公車。補習班上得太晚,不得已請母親來接送我,她會對我擺臉色,即使我淋著雨趕路為了不讓她等,但老師還是多講了五分鐘,就會迎來一陣挨罵。而在我親眼見到接下來莫約十分鐘後,母親不僅開車到補習班門口,還撐著傘到門口接我妹妹,我心裡頓時感到一陣委屈。 母親對我的冷言冷語,還表現在漠不關心、在家裡把我當空氣上,在家裡我像個隱形人,即使當時學校因為有晚自習,我回到家時已經很晚,接觸母親的時間不多,還是會感受到那種沈默帶來的壓迫感。於是每天早上,我趕著去搭七點鐘的校車,上了車之後,我才終於能鬆一口氣,一邊敷衍地複習著教科書,一邊悠哉地享受沿途二十分鐘的風景,當校車緩緩駛進校園,我心中暗自比較,到底是在家裡,還是在學校比較難受呢?有趣的是,當你這樣比較,你會突然覺得不管是哪一邊,好像都沒有那麼糟。 高二下,我的成績開始退步,尤其是數學課,我上課睡覺,打定主意只唸文科,雖然我的數學掛蛋,但文科還是有認真學習。前面提到,我的師長緣很好,高中的各科老師,對我都很照顧,為我的高中生活帶來了一定的動力。歷史老師知道我好學,私底下送了我一本「萬曆十五年」,她希望我進了大學能夠繼續深造,保有好奇心跟求知欲。 我想他們大概不知道我在班上被霸凌。不過,說起來,雖然與班上同學和母親關係不佳,我在隔壁棟的男生班倒是結交了不錯的朋友,高中還有一大部分的回憶,是和其他班的男生一起打遊戲。 高中學測完,學校已經上完所有課程,在學校的時間大多是自習,我開始不去學校,請長假在家自修。那時候我的情緒沒來由的低落,一整天都關在房間裡,唸書也無法專心,渾渾噩噩就這樣一路到了指考的日子。在眾多的文科選項裡,我憑著一股「擅長寫論說文」的自信,填的大多是法政還有新聞系。結果出來,我上了東吳政治系。 東吳政治系已經很好了 我母親很高興,她覺得我能上東吳政治系已經很好了,真不知道該哭還是笑,母親不太關心我的在校成績,使我擁有了很大一部分的自由,其實以我的成績跟校排,上東吳政治算是考差了,但是母親對於校排名沒有什麼概念。國中基測時的情況,再次上演,我根本沒有拿出實力,也不想好好唸書,明明可以更好,卻選擇得過且過。 上了大學之後是另一段故事,我在大學階段一改過去的性格,變得比較主動,在班上我和同學的關係良好,上課總是坐第一排,還會提供共同筆記給同學。直到畢業,我都沒有經歷過煩惱不知道要跟誰同一組的困擾,我終於和其他人一樣,隸屬於某個小團體的一部分。我參加音樂類的社團,包括獨立搖滾研究社、混音社和有機派對,認識了許多藝大的學生,時常參加藝文活動,也再次回到畫室去上課。校內和校外社團的小圈子,給予了我歸屬感。我在校的成績不錯,因此申請了法律系和哲學系的雙主修,並一度在準備台大轉學考,有一段時間我來往於補習班、台大,然而,其實也只是做做樣子,因為在班排成績好,才申請雙主修,去補習班也沒心上課。但是我還是把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徹底地讀了一遍。可是,無論是哲學還是法律,我都沒有修完。甚至申請上法律系雙主修的那一個學期開學前,我就主動提出放棄。說實話,我已經想不起來當時是為什麼放棄,也許是哲學系雙主修使我的成績已經很難看,我害怕失敗、害怕自己無法應付繁重的課業。我曾想,要是當時學校的老師在我提出申請時,願意勸勸我,又或者我的父母嘗試了解我的在校情況,會不會有不一樣的結果?然而,人生沒有後悔藥,也或許我的人生註定不受他人干預、主打一個個人自負後果。 在我無聊的自尊心驅使之下,畢業時我的GPA有4.8,但是沒有什麼用,因為我又沒有要申請倫敦政經學院。我的人生彷彿一連串錯誤的決定,卻往往多年以後才幡然醒悟,但由於這些決定都是我自己做出的,出於我全然的自由意志,因而所帶來的教訓也十分深刻。 大學時期,絲毫沒考慮過未來就業的事,而是認為自己和多數同儕一樣會選擇升學。畢業那年,我因為少修一門體育而延畢半年,在此期間,偶爾會跟著當時的朋友一同到北藝旁聽,促使了我有了想要考取美術研究所的念頭,想著未來或許可以投入藝術產業。 不敢於挑戰自己,彷彿是一種詛咒 由於需要準備術科,我在網上尋覓合適的畫室,後來找到北投的一個寫實派畫家的獨立畫室。老師問我想考哪一間學校,我說文大,老師說:「怎麼不考慮考台藝或是北藝呢?」我覺得太難了,考不上。 儘管如此,那半年間,我還算勤勞,畫室一堂課是三小時,一個禮拜四天,從早到晚,惡補我拙劣的美術基礎。準備學科,對我來說則是相對輕鬆,幾乎沒什麼準備。到了考試那天,碰巧考的題目還是剛好有練習過的,雖然考術科時看到其他考生流暢的動作,一時讓我感到十分心虛,最終我還是順利錄取了。 文大的日子,是成年之後最快樂的時光 儘管大學時看起來生活豐富,然而實際上回憶起來,當時我的性格尚未穩重,來到台北之後,如劉姥姥進大觀園,什麼都想嘗試,尚未認清自己是什麼樣的人,我交友廣泛,卻有逃避人群的傾向,經常性地每隔一段時間,主動與他人斷絕往來,經歷多次刪除社交賬號,而即使有些人能用其他方式找到我,我也不予以回應。這種情況到了進入文大之後有了改變,文大的同學和過往時期遇到的同學,完全另一副面貌,我遇到的每個人都既溫柔、善解人意幽默又自立自強,這樣說或許有點浮誇,但事實是他們的品行在我看來比過往任何階段的人都還要好。 我在資訊中心工讀、推廣部兼課,認識了職員和其他研究生同事,我們感情要好,辦公室因此時常傳出嘻嘻哈哈的喧鬧聲。班上同學一半是同輩,一半是由學分班轉入的非應屆生,很多是家庭主婦,或是年紀大單純喜歡創作而選擇回到校園。 猶記得大學畢業典禮那天,出門之後直奔光點電影院,看了一整天電影,連學校都沒去。可唯獨文大畢業典禮那天,我和同學拍了很多照片。直到念了文大,我才體會到真正的學生生活應該是什麼樣子,雖然或許在他人眼裡,文大不是什麼好學校,但我對於這段過往十分珍視,它對我的人格有著絕對正面性的影響,特別是在老師的支持下,順利地完成了畢業論文。老師甚至還鼓勵我繼續深造,希望我以後能夠在學校教書,但當時我更在意的是早點進入職場,而不是繼續留在校園裡。 做我們這一行,十年後薪水也不會有改變 初次踏入社會,應徵的全是藝術產業的工作,當時印象很深刻,我到一家基金會面試,對方表示因為是非營利性質,所以工作就算做了十年二十年薪水也不會有改變。而眾所周知,藝術產業的薪水普遍不高,對於沒有工作經歷的我而言,薪水並非我的優先考量。真正衝擊我的是,由於藝術產業規模大多很小,而編制小意味著,有著很多的灰色地帶。我前後換了兩個工作,當過編輯、做過策展,因為工作環境不理想(我想要的不過只是一個合法的工作環境)沒做幾個月就辭職。一方面,我根本存不了任何錢,我開始考慮回家鄉找工作,然而離開了台北,幾乎毫無藝文工作可言,我得考慮別的出路。當時我在日文補習班上課,辭職後沒事可幹,於是報了全天班的日本語課程,我大學時已經有日文N3基礎,想著或許能夠藉助日文能力找到相關的工作,後來乾脆飛到日本去念了半年的語言學校。 蹉跎了一年時間,我沒有留在日本,回到新竹重新開始找工作。我不再侷限自己,只要條件允許、我認為有機會就去投遞,我應徵上花店人員、企劃人員,很遺憾的,還是老樣子,這次遇上的,不僅是遊走於灰色地帶,而是直接違反勞基法、工作環境還存在霸凌現象的黑心企業。我用親身經歷體會到所謂的中小企業,就不要期望有合理工作環境的事實,我改變了想法,寧可降低標準,也要進規模企業或公家機關組織。 那年年尾,新冠疫情爆發,我找到文化局駐點人員的工作。儘管這份工作的薪水只有 24000,但是我很滿意,因為我終於能夠在合法的環境下工作,同事也如我預期的素質高、好相處,在此我立下了人生一個求職的準則,那就是合法、公平、健康的工作環境。哪怕一個工作薪水再好,倘若是個有毒的環境,我是難以忍受的。而為了換得一個合理的工作環境,我必須提升自己、塑造自己成社會需要的樣子,我可以做的,就做好力所能及之事,哪怕我技不如人,也要拿出最好的態度來工作。 那一年,我過得很充實又開心,也是在那一年,我架設了自己的個人網站,開始發佈一些藝文評論。這段經歷讓我體會到,保持內心愉悅對於做出人生重要決定,是至關重要的。做重大決定時,不應是出於匱乏感或焦慮,在壓力之下,人很容易衝動做足對當下自己不明智的決定。 人生沒有完美的選項,讓所有選擇成為對的選擇 結束駐點工作後,我把目標鎖定在金融業與科技業,輾轉找到了一份科技業上市公司的外包職缺,而僅僅是換了一次工作,我的薪水增加了50%,且公司每年都會進行調薪。我曾經經歷過一段頻繁尋找工作的日子,到處碰壁,當時我的母親勸我考公務員,我並非沒有國考的打算,而是擔心自己將考試作為藉口,萬一沒考上,在社會上仍會面臨求職困境。如今我已經有了一定的工作資歷,在這段期間我學會使用各種軟體工具,學習數據分析、SQL、python,不必再擔心找不到工作了。然而,隨著年齡漸長,我開始陷入了擔憂中年失業的煩惱之中,最終,我還是決心要給自己一次考試的機會。 對於我來說,一個人能夠勝任的角色有很多可能性,而我們必須在實踐中去領悟自己想要擁有什麼樣的生活型態、成就感與人生意義。人生沒有完美的選項,與其執著於尋覓自己的天職,不如把過往的選擇轉變為支持自己生存下去的動力,讓所有的選擇成為對的選擇。我先後從事過的兩份工作,與我的適配性良好,絕非偶然,而是我花了漫長的時間去探索、嘗試、認識自己後主動取得的結果。 通過實際的工作經歷,我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一個能夠穩定成長、累積專業的環境,在給定的秩序裡擁有一定的個人空間,比起領導他人,更情願擔任幕僚角色。比起薪資不確定性的大幅成長,寧願腳踏質地緩慢累積。我希望自己能夠被他人所重視跟尊重,遠勝於擁有的金錢。比起收入,我更在意社會地位。而更重要的是,我知道自己一直渴望成為專業人士、學者或專家,我必須在這個人生關卡上選擇一個專業長期深耕, 幾經思考,我認為司法考試相較之下是比較適合我的領域,通過工作,我也瞭解到自己十分擅長解構複雜事物,而法律,就是理解事實,解構再重組,通過框架進行分析跟裁判的過程。 想清楚了這一切,我變得比大學時要積極幾倍,學習力也超乎以往。也許一部分人在離開學校之後,就遠離書本,而我則是完全相反,直到研究所畢業的幾年後,才慢慢發展出一套自學的方法,持續熱衷於學習新的知識與技術。有了這些年累積的底氣,我已經有自信能夠準備考試。而即使沒有考上,我也能有自信地說,我絕對不會後悔有過這一年。倘若沒有這些年的學業和工作經歷,我不會有如此決心,在書桌前肯定還是意興闌珊,沒辦法全心投入吧。 會寫這篇文章一方面是自省,一方面,我希望未來的自己,不要輕易忘記過往的一切,並能夠記住——只有體會到工作得來不易的人,才會懂得珍惜,只有珍惜工作的人,才可能從工作中體會到滿足與意義。 平凡是種美德 我的大學老師有句名言—「平凡是美德」,當時的我不解其意,難道是說平凡不會招人嫉妒,所以是種美德?然而如今,我才逐漸明白這句話的意義。那就是徹底認識並接受自己的平凡,得以使人謙遜,平凡是促使人辛勤勞動的動因。正因為是平凡人,不是超人,壓力大的時候會超載,會偷懶、沒辦法365天天上進,先接受這個事實後才能獲得新的開始。由於骨子裡充滿劣根性,使得克服這種劣根性的過程也變得獨具意義。因為平凡,所以「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既沒有藉口怠惰,也不會因為擁有的太多而顯得驕傲自大,這種不慍不火的狀態,正是美德的體現。有時候你觀察那些擁有不錯工作、社會地位優越的人,並沒有因為物質生活的豐富而感到滿意,消費主義帶來的是欲望與需求的增長,人無論如何總是會對自己擁有的一切挑剔,所以如果能夠盡可能做到、讓自己進入到「盡可能不去挑剔」的狀態,這一輩子也不至於差到哪去。所以啊,認識到自己的平凡,使我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大人。對於你而言,又是在什麼時候呢?

    • 奧恩斯坦的「時間體驗」:記憶越豐富,時間越長?

      你是否有過這樣的經驗:明明和某人相識不久,卻總是有種已經相處了很久的錯覺?科學跟心理學上,有不少關於回憶與時間感知的研究。 回顧時間判斷(Retrospective Time Judgment) 奧恩斯坦(Robert E. Ornstein, 1942–2018)是一位著名的美國心理學家與科普作家,他在1969年的著作 《On the Experience of Time.》中提出,人類對「時間的主觀感知」是透過記憶密度與事件變化來判斷的,換句話說,「變化」、「多樣性」、「情緒豐富」的經歷會讓時間感變長,「單調、重複」的經歷會讓時間感變短。你可能會問,這有科學實驗佐證嗎?當然有。奧恩斯坦 設計了一個實驗,讓受試者接受特定時長的外部刺激,接著詢問受試者對時長的估計。 8號實驗 (Experiments 8) 與儲存尺寸假說(storage‑size hypothesis) 這個實驗被稱為實驗 8,受試者會經歷兩段時間長度相同但內容不同的刺激,分為簡單刺激與複雜刺激。簡單刺激如單一的音調,複雜刺激則包含複雜的圖像或聲音訊息。實驗的關鍵變數是「刺激內容的複雜度與資訊量」,奧恩斯坦觀察到,如果刺激內容越多或越複雜 (儲存尺寸越大),其主觀估計時間也會越長。 遺忘冪律(Power Law of Forgetting) 1979 年,穆里根(Mulligan)和希夫曼(Schiffman)進一步拓展了奧恩斯坦的研究。他們探討了記憶線索和「提取情境」如何影響人們對自傳式記憶事件時長的回顧。他們的發現也證實,可回溯的細節或事件數量,能夠有力地影像我們對已逝時間的主觀估計。而根據穆里根和希夫曼的研究顯示,可提取的記憶細節與時間估計之間還存在著冪律或對數關係。簡而言之,當經歷的事件數量倍增時,感知到的時間長度並非線性地倍增,而是以某種次線性的冪律方式增加。這表明,儘管記憶內容的增加會延長感知時間,但這種延長的幅度會隨著記憶內容的絕對量增加而逐漸減緩。 神經科學:海馬迴與時間編碼 除了認知心理學,神經科學家在物質客觀世界也找到了關鍵證據,大腦中的海馬迴(hippocampus) 參與了對事件記憶的編碼與時間排序,通過時間細胞 (Time cells) —海馬迴內一群神經元的序列活化,來負責時間定位。當人處在陌生、刺激豐富、變化快速的環境中,海馬迴活躍度提升,將形成更多記憶痕跡(memory traces),大腦會「記得更多」,也就感覺時間變長。 時間的幻象 科學解釋了為什麼我們在回憶充滿事件或新奇體驗的經歷時會覺得它很長,而回憶枯燥乏味的日常卻感覺時間過得很快——這是因為記憶中可提取的「數據點」多寡不同。記憶並非簡單的錄影帶,而是根據資訊的密度和重要性,以非線性的方式影響我們對時間的體驗。 所謂時間,就是數據的累積,人類的存在,是一連串數據點的集合編織而成的線,構成了過去、現在、未來。如果你和某人相處時感到時間過得特別快,事後回想又覺得彼此相處了很長一段時間,無論是好是壞,這都代表你們之間留下了許多數據點。

    • The Weight of Stillness

      Sometimes, I feel weary of this era—a time where people endlessly chase technology and information, and the art of emptiness, of stillness, is gradually being forgotten. At some point, I too found it difficult to slow down. Even though my life had already drifted slightly away from mainstream society, I am no longer who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