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ader's Room

    “Caretake this moment. Immerse yourself in its particulars. Respond to this person, this challenge, this deed. Quit evasions.   

    Stop giving yourself needless trouble. It is time to really live; to fully inhabit the situation you happen to be in now.”

    Epictetus

    手邊的課題 / 受念處

    本篇參雜了諸多個人經驗與見解,較大程度地偏離原著的要旨。
    原始佛法講求自我的開悟,經典也是先賢累積下來的智慧經驗,
    因此這裡也將我自身的領會與各位分享。
    我將心念處的基礎:覺悟、標記、接納,與心理分析做了實務與概念上的連結,試圖將抽象的概念應用於現實事件。

    受念處

    如果說身念處是觀察身體的變化,那麼受念處即是觀察到情緒感受的變化。
    在正念禪修中並無所謂不好的情緒,我們只需要接納它並允許它存在。

    佛陀曾經問一位學生:「如果有個人被箭射傷是不是會痛苦?」學生回答:「會痛苦。」佛陀接著問:「如果這個人又被第二支箭射中是不是更加痛苦?」學生再一次回答:「會更痛苦。」然後佛陀解釋:「在生活中,第一支箭不是我們能掌控的。然而,第二支箭是我們自己在第一支箭上加上的反應,這第二支箭是可選擇的。」 -p.39

    我們的生命中會發生許多無法掌控的經歷(第一支箭),
    當我們心中對此生起譴責、怪罪、排斥、拒絕等情緒反應,等於中了第二支箭。
    雖然第一支箭是我們無法掌控的,但第二支箭可以。

    大多與情緒感受有關的痛苦,都與我們面對它與反應它的態度與方式有關。
    我幼年時期常態地遭父母冷落對待,成年之後父母的態度有所好轉,內心卻難以接受。
    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對內心所有的升起的感受(尤其是對父母親的)引以為恥。
    個人覺得某種程度上是對父母無心之言的一種報復;
    我的父母親在我約六七歲時曾經當著我的面說:「從沒看過如此冷血的小孩」。
    他們為工作疲於奔命,只能將孩子落在一邊,雖然經濟上並不困窘,卻疏於照護。
    為了不讓父母費心,我總是不把喜怒哀樂表現出來,對於自己想要跟討厭的事情也不會坦白。

    直到後來開始學會表達自己的不滿,並回頭一一檢視為何會在父母面前食不下嚥、焦慮到身體經攣,藉著過往循跡,我明白到那是來自於童年時期對父母期望關愛的一種不滿足。
    我常常跟朋友笑說,我的反抗期來得特別晚。當我拋棄了這種對父母關愛的想望,漸漸地這種身心上的激烈反應也慢慢消除了(雖然還並不是徹底的)。
    我決定成全我的過去,於是過往的我自己並不是為了獲得大人的稱讚、也並非為了等待有人發現貼心的自己。這種「希望他人能夠看看我」的心情已不復在。

    在面對情緒時,我們是討厭還是喜歡呢?是覺得引以為傲或引以為恥呢?是否對生起的感受感到害怕呢?是否有因之而緊張呢? -p.41

    害怕是害怕,恐懼是恐懼,憤怒是憤怒,認為不對的事情就接受自己純然的正義心。
    受念處不過是讓我們成為一個坦蕩蕩能面對自我內心的一種修行。

    覺知、標記與接納

    受念處的三個基礎包含了覺知、標記與接納。
    首先是覺知,除非我們能認清真正發生的事,否則是不可能真正得到解脫自在的。(p.42)
    這裡指的認清,我想稍加解釋:
    其實,什麼是意謂著真正認清呢?並沒有標準解答,
    但若隨之而來的心態轉變能夠讓我們過得更為順遂,我認為就是一種進步。

    標記是一種透過語言來協助我們保持專注的一種簡單方式,
    就像先前所提到的:讓害怕是害怕,恐懼是恐懼,憤怒是憤怒。

    一位高中同學習慣霸凌他人,一次他和我說起:
    「當我心中有做惡的念頭時,我會覺得自己這麼想很不好,但是又忍不住不去這麼想。」
    我印象非常深刻,我或許會回答他:「知道是不對的事情,就別去做。」
    但我沒說的是,人壞總要知道自己壞在哪裡。
    如果我們從今天起想要為善並改變一些帶來負面影響的習慣,
    那麼我們必須去追溯行為背後的動機,標記-關注到內心升起的這種感受只是第一步而已。
    我們若是對「我產生了這種想法」加以批判,僅僅只加深了我們的罪惡感,並不會使事情獲得改善。

    正念禪修不斷地強調接納內心一切活動的重要性,然而鄉愿地寬慰與全然地接納該如何區分?
    一種說法是「讓情緒川流而過」,不加以批判、禁止、抗拒或迎合。
    念頭止息過後,我們冷靜下來仍然必須了解到:情緒感受是因為具足了某些因緣條件才生起的。

    比方說我這位同學,她看不慣某位同學總是在老師提問時第一個發言,
    看不慣某位同學的髮型礙眼。她不知道為什麼這些事物進入到她的視野令她無比煩躁,
    因此想著要消滅這些造成她煩惱的標的物。
    但使她煩惱的並不是「搶著發言」、「髮型礙眼」,而是背後指涉了某些她可能不願意面對的真實。
    她也許在成績表現上是不被長輩矚目的,看到別人不討喜的樣貌便聯想到了自己不想被同等對待。
    次之,如果她不對自己這種煩躁的感覺加以批判,也就不會下意識地想要消滅這些令她煩惱的事物了。

    拿原著的例子來說,如果我們經歷過一個諸事不順的早晨,當上司指派給我們重要的任務將使我們感到抗拒,但若是接連發生好事的早上,我們可能會認為這樣的任務具有挑戰性而躍躍欲試。
    你的上司跟任務本身招致的感受其實是由你自己以及一些特定的因緣產生的。
    如果我們能夠認清這點,那麼對待任何事情都能夠更為客觀地去面對,也不會輕易地被自身的情緒與反應所淹沒。

    藉著心念處,我們該做的從來就不是要消滅什麼,而是去認清發生了什麼。
    已經發生的事情無法消滅,我無法消滅被父母冷落的過往,我的同學無法消滅被現實遺棄的孤獨感覺,
    但是我們可以藉由覺知、標記到接納,為自己鑿開一條明亮的道路,
    於是不再執著於別人應該如何待我們,而關乎於我們如何對待外來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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